1、根据作用性质分类,除草剂可以细分为灭生性除草剂、选择性除草剂。
2、根据作用方法分类,除草剂可以细分为内吸性除草剂、触杀性除草剂。
3、根据施药对象分类,除草剂可以细分为土壤处理剂、茎叶处理剂。
4、根据施药时间分类,除草剂可以细分为播前处理剂、播后苗前处理剂、苗后处理剂。
一、按作用性质分类
1、灭生性除草剂
某些除草剂,不加选择地杀死各种杂草和作物,这种除草剂称为灭生性除草剂,例如五氯酚钠、克芜踪、草甘膦等。
2、选择性除草剂
(1)有些除草剂能杀死某些杂草,而对另一些杂草则无效,对一些作物,但对另一些作物有伤害,此谓选择性,具有这种特性的除草剂称为选择性除草剂。
(2)例如2甲4氯只能杀死鸭舌草、水苋菜、异型莎草、水莎草等杂草,而对稗草、双穗雀稗等禾本科杂草无效,对水稻,适于稻田、麦田、玉米田内使用,但对棉花、大豆、蔬菜等阔叶作物则有严重药害。
(3)又如敌稗能杀死稗草,对水稻;西马津能杀死马唐、藜等多种一年生杂草而对玉米;还有禾草灵、野燕枯能杀死野燕麦而对小麦等。
(4)除草剂的选择性不是的,而是相对的,就是说选择除草剂不是对作物一点也没有影响,能把杂草杀光,而是在一定对象、剂量、时间、方式和条件下的选择性,选择性好坏由选择性系数所决定,所谓系数是一种除草剂杀死(或抑制)10%以下作物的剂量和杀死(或抑制)90%以上杂草的剂量之比,系数越大越,一个选择性除草剂其选择性系数大于2才可推广。
二、按作用方法分类
1、内吸性除草剂
(1)一些除草剂能被杂草根茎、叶分别或同时吸收,通过输导组织运输到植物体的各部位,破坏它的内部结构和生理平衡,从而造成植株残死亡,这种方式称为内吸性。
(2)具有这种特性的除草剂叫内吸性除草剂,如2甲4氯、草甘膦可被植物的茎、叶吸收,然后动转到植物体内各个部位,包含地下根茎,所以草甘膦能防除一年生杂草外,还能有效地防除多年生杂草。
2、触杀性除草剂
某些除草剂喷到植物上,只能杀死直接接触到药剂的那部分植物组织,但不可内吸传导,具有这种特性的除草剂叫触杀性除草剂。这类除草剂只能杀死杂草的地上部分,对杂草地下部分或有地下繁殖器官的多年生杂草效果较差,如除草醚、五氯酚钠等。
三、按施药对象分类
1、土壤处理剂
即把除草剂喷撒于土壤表层或通过混土操作把除草剂拌入土壤中一定深度,建立起一个除草剂封闭层,以杀死萌发的杂草。除草剂的土壤处理除了利用生理生化选择性来消灭杂草之外,在非常多情况下是利用时差或位差来选择性灭草的。如氟床灵、除草醚、西马津、阿畏达等。
2、茎叶处理剂
即把除草剂稀释在一定量的水或其它惰性填料中,对杂草幼苗进行喷洒处理,利用杂草茎叶吸收和传导来消灭杂草。茎叶处理主要是利用除草剂的生理生化选择性来达到灭草保苗的目的。
四、按施药时间分类
1、播前处理剂
指在作物播种前对土壤进行封闭处理,如在棉花田使用氟乐灵、麦田使用野麦畏,都是在棉花或麦子播前把除草剂喷洒到土壤中,并拌入土壤中一定深度,以便为杂草幼根、幼芽所吸收,并可避免或减少除草剂的挥发和光解损失。
2、播后苗前处理剂
即在作物播种后出苗前进行土壤处理,此法主要用于杂草芽鞘和幼叶吸收向生长点传导的除草剂,对作物幼芽。
3、苗后处理剂
指在杂草出苗后,把除草剂直接喷洒到杂草植株上。也有些灭生性除草剂的如百草枯,草甘膦可以在杂草生长中后期进行灭生处理,苗后除草剂通常为茎叶吸收并能向植物体其它部位传导的除草剂。